关于函件名称的要求,综合不同场景的规范要求,主要分为以下要点:
一、基本构成要素
发文单位 必须完整标注发函单位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,例如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”或“XX公司”。
事由
简洁说明发函目的,如“关于疫苗援助申请”“商洽合作事宜”等。
文种
明确标注“函”字,如“通知”“答复函”等。
示例: 主题
二、格式规范要求
标题格式 - 完整式:
发文单位+事由+文种(如“外交部致函世界卫生组织”)
- 简化式:仅包含事由+文种(如“关于疫苗援助申请”)
*两种形式均需确保清晰可辨*。
其他格式要求 - 字体字号:
推荐使用仿宋GB2312或黑体,小四号
- 行距与页边距:行距1.5倍,页边距上下2.54厘米、左右2.1厘米
- 页眉页脚:页眉标注“文件”,页脚标注页码
- 编号规范:包含发文单位、文种、年份和序号(如“外交部函(2021)001号”)
三、注意事项
避免使用模糊称呼 - 不可仅使用“致有关人士”,需尽量使用对方全称或规范化简称
- 若无法确认性别,可省略“先生/小姐”,直接使用全名
特殊场景补充
- 联合行文: 需在文号前标注联合发文单位名称 - 紧急函件
四、示例对比
规范范例:
```
关于2025年国际环保会议邀请的函
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
[发文日期]
附件:会议议程表
```
不规范范例:
```
邀请参加环保会议
```
通过以上规范,可确保函件具备正式性、清晰性和有效性,避免因格式不当影响沟通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