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,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:
一、有房无贷情况
材料准备 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、结婚证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。
若子女未成年,需额外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。
办理流程
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,提交材料并完成预检。
完成面签后,缴纳110元手续费(80元工本费+25元地籍图费+5元贴花费),约2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房产证。
注意事项
新房产证需设定密码,初始密码由交易中心提供。
若房产证已有其他共有人(如配偶),需先办理抵押变更手续。
二、有房有贷情况
抵押变更
首先需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,具体流程因银行要求可能略有不同。
材料准备
除上述无贷材料外,还需提供结婚证、房产证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。
若贷款为公积金+商业贷款组合,需额外支付200元费用。
办理流程
完成抵押变更后,携带所有材料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。
支付110元手续费(无公积金贷款需额外100元),并领取新房产证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产权份额调整 若原房产证为夫妻共有,加名后需明确产权份额(如赠与方占50%)。 费用差异: 有贷房产需额外付费,无贷房产仅需工本费。 法律后果
加名后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按《民法典》规定处理。
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,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