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抱歉,根据目前可查的公开信息,遂宁地区近年宣判的刑事案件中,涉及具体人名的案件数量较多,但公开报道中通常不会详细列出所有涉案人员姓名。以下是相关案例的总结:
重大贩毒洗钱案 (2025年1月)涉及24名被告人,主犯被判死刑,另有2人死缓、3人无期徒刑,部分成员因涉毒、洗钱等犯罪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涉黑犯罪案件
(2020年)
首犯刘某春案: 因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处23年6个月有期徒刑。 李某某案
贪腐案件(2025年2月)
遂宁市大英县公路管理所原所长张睿因贪污、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,并处罚金80万元。
敲诈勒索等涉恶案(2020年)
涉及12名被告人,最高判刑20年,包括敲诈勒索、开设赌场、故意伤害等罪名。
说明
具体人名通常仅在判决书中详细列出,而公开报道可能仅提及“被告人”“涉案人员”等笼统表述;
不同案件涉案人数差异较大,部分案件如重大贩毒案涉及数十人,部分如贪腐案仅涉及1-2人。如需了解具体案件细节,请通过官方渠道查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