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北京房产证的加名规定,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,需根据房产状态选择对应流程:
一、无贷款房产加名
所需材料 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。
办理流程
- 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预检窗口提交材料;
- 完成材料审核后,凭办理序号到指定窗口办理;
- 支付110元手续费(80元工本费+25元地籍图费+5元贴花费),约2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房产证。
注意事项
- 新房产证可设定密码,初始密码由交易中心提供。
二、有贷款房产加名
提前还贷
必须先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,解除房产抵押。
所需材料
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房产证、银行同意变更贷款的证明。
办理流程
- 完成银行抵押变更后,携带上述材料至房管所办理加名手续;
- 支付110元手续费,若贷款为纯公积金需额外支付100元,组合贷款需200元。
三、特殊情况处理
无直系血源关系者加名
需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,视为房屋买卖,流程较复杂。
婚前房产加名
需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办理,需先公证赠与或签订购房合同。
四、费用说明
基础费用: 110元(无贷款)或130元(有贷款); 公积金贷款
五、法律后果
共有财产划分:
婚前购房加名:需公证赠与或买卖协议,产权按约定或共同共有;
结婚还贷房产加名:配偶可主张共同还贷一半及增值部分。
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管所或律师,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政策。